农作物发生疑似药害,农户该做些什么?

植保专业背景主攻农化纠纷与争议解决的律师提示

发生疑似药害,农户该做些什么?

—-给农户遇到可能因农药药害出现不正常损失时,农户的几点维权建议

中国有许多农产品。在土地耕种过程中,农户广泛地使用农药等化工产品。夏季到来,农药也进入施用量高峰期,各种可能发生与存在药害也会出现。一旦有农业产生损失现象出现,农户往往会归结到生产种植过程中所使用的农资,从而产生争议、甚至诉讼。
笔者从经手的涉及农资的案件着手,发生农药药害或不正常损失时给农户的几点维权建议:
1、到正规的经销商处(需要审查其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购买有效期内有合格证且对症药品,索要正规发票;
2、实事求是,客观冷静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与症结。不夸大其辞,不滥用诉权,不为追求超额索赔而人为地提高索赔金额;这种后果是增加了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被告的赔偿(补偿)难度,和解意愿降低。在评估报告出具之后,合理变更其诉讼请求。
3、发生争议时,及时和农业部门及市场监督部门、专业律师沟通。农户及时寻求主管机关田间现场鉴定及查处档案,成为今后维权的证据;
4、固定证据,及时进行现场证据公证,必要时可以考虑二次以上的公证证据;不盲从目前的证据,如有关机关或部门的鉴定意见,是否得到法院的采纳,需要庭审质证,需要整个抽样、送检、送达、复检等后续或相关程序的依托,否则仍然是无法认定,从而证据基础坍塌。
出庭证人的筛选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做伪证。出庭证人经得起法院的各方诉讼参与人的盘问,确实可以起到为自己一方作证的作用,而不是相反。
5、不断提高种植技术。能采取补救措施时,咨询农业技术人员、及时补救,不得人为地扩大经济损失;
6、农户对自已负责,对生产种植项目负责。用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不轻信盲从他人介绍,必要时可以进行品种药效试验,或请教当地植保、肥料、土壤方面等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不可随意进行农药复混配。因为不按产品说明用途使用农药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7、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主动寻求和解,解决纠纷,避免损失的扩大。农户不要漫天要价,不要过分乐观地预测被告方的赔偿金额;
请求农业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于农作物受损的基本事实上给原、被告进行调解。之后再次进行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执行环节。在损失评估意见已经出来无争议时,及时变更诉讼请求。
8、 听取专业律师意见,尤其是有农业专业背景律师的建议。但不可轻信律师的承诺。农户也可以直接和生产商、销售商等进行有效地沟通,从而可能获得有效的解决的途径。
9、尊重和相信法院的裁判,依法维权。可以上诉、申请再审等等。网络发贴(文)要小心谨慎,用语不慎可能侵权,从而形成涉诉纠纷。
农户要懂得即使合理合法,表达方式不合法也属违法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冲突,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10、本建议同样适用于可能种子、肥料等大田农作物投入品受害等情形参考。注意安徽,江苏及全国范围内规定的差异性。
11、关于损失评估的情况:通常由农委进行田间现场鉴定时一并进行评估,此外还有专业鉴定机构、评估机构等等做出损失的依据。存在单方面进行与法院委托进行之分。今后会专门的篇幅进行展开。
12、有一定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走刑事控告的解决途径,当然前提还是有一定的初步证据,先过刑事立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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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专业背景专注农化维权业务律师 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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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与经验: 2016年9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
1995.5月—2016.8月 检察院工作21年。刑民兼备。
1986.7—1995.4月 植保站工作9年。 农艺师。

素质技能:对涉及农资民事刑事案件均有细致的研究,
农化公司的合规培训及法律顾问服务。
主要可以处理产品质量纠纷、财产损害类案件,
涉及到除草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特别对涉及农业类农资案件有细致的研究

擅长工作:涉农(农资、农化)案件的维权诉讼、
涉农公司的合规培训及法律顾问服务等 ;

个人网站 http://www.lawyer-w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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