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投入品纠纷案件种植农户维权风险种种

农业投入品纠纷案件种植农户维权风险种种
1、没有留样,无法送检与鉴定;
2、他人付款,无法证明买卖合同关系;
3、没有销售单据,购买的品种数量不清楚;
4、没有物流单据,可能无法证明发货人与收货 人信息;
4、种植生产日志缺少,没有清楚地记录从准备基质到播种下地、管理的时间、投入品施用等等信息;
5、发现作物生长异常,只是一味的信访、12345手段,而不是找农业农村局、农牧局主管机关解决;
6、鉴定无申请或申请事项与诉讼严重脱节‘
7、长期等候农业或市场监管部门的化学成分的检测结果,失去宝贵的时间;
8、没有初始异常症状表现的照片和视频证据,没有证据保全与公证;
9、照片和视频没有位置与时间信息,无法证明相关性;
10、没有及时解救,造成损失的扩大
11、放弃管理,完全依靠索赔解决;
12、自已无法做出正确决定;
13、过高主张索赔金额;
14、与经销商或生产商久拖不决;
15、试图先协议,后期再违约;
16、主张撤销权,可是过期不受保护;
17、调解没有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无法确认与强制执行,还得诉讼解决;
18、节省成本,找非专业的律师解决;
19、证据保留不完整
20、事事交给律师,而不积极配合律师举证与鉴定;
21、过分顾及费用成本、不愿意鉴定或重新鉴定;
22、对法院的鉴定无法充分沟通,说明鉴定事项与具体的要求;
23、无法识别鉴定方法与依据;
24、鉴定人员出庭无从下手、不交出庭费用;
25、只知道抗辩,不知道提出鉴定申请;
26、未提反诉;
27、放弃上诉,接受一审不利的结果;
28、只相信身边的朋友、相信之前了解的案件,认为方法只有相同;
29、相信AI,不相信委托的律师;
30、丧失鉴定的时机与条件;
31、无法进行测产与损失评估;
32、不清楚对照田块的选取方法;
33、过分情绪化,相信我有理,不想我举证;
34、举棋不定。律师介入过迟,失去一审举证与鉴定的跟进时机;
35、只相信关系;
36、跟自已委托的律师玩36计。

作者未能一一列举、亦无法一一列举,后续可能继续补充;各案不同,具体的案件请洽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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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植保专业背景专注农化维权业务律师王平
上海律协十二届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第四届会员
联系电话:13956104144、微信号xs992xl 13564648760 微信xs99zl
个人网站 王平律师 https://lawyer-wp.com/
素质技能:对涉及农资民事刑事案件均有细致的研究,
主要可以处理产品质量纠纷、财产损害类案件,
涉及到除草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特别对涉及农业类农资案件有细致的研究。
擅长工作:涉农(农资、农化)案件的维权诉讼;植物新品种维权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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