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桃树 重大误解 撤销协议 河南省嘉裕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麦田相邻 喷洒除草剂 农户与机手比例7:3 无人机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桃树 重大误解 撤销协议 河南省嘉裕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麦田相邻 喷洒除草剂 农户与机手比例7:3 无人机
河南省嘉裕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林技公司)对孟建峰赔偿给原告的果树是否正常生长(或者是否受损)进行鉴定;对原告果树受到喷洒的除草剂损害具体损失进行鉴定。同年6月1日,嘉裕林技公司出具《林业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意见书》(以下简称《评估咨询意见书》)一份,其主要内容为:(一)分析说明。案涉果树在2023年3月10日时处于花蕾萌动期,部分已露出花瓣。若喷洒双氟磺草胺,桃树的花瓣吸收后,会造成花朵干枯或枝梢干枯,因此根据无人机喷洒麦田除草剂农药的时间、风向、位置、高度等,结合喷洒的除草剂农药药性、案涉桃树花期和现场勘验情况等,经分析判断确定,涉案桃树受损与喷洒除草剂农药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二)评估咨询意见。现场勘验人员通过实地踏查、测量、拍照,并选取了受害样本。勘验现场为果园,树种为桃树,北面临近黄河,共分为两个区域。1.区域一是张建康赔偿给孟建峰的十七行果树,相邻南边地块为道路和麦田;道路边沟渠内种植有株距6米左右、高约10米的杨树,位于果树和麦田之间;麦田是本次案件无人机喷洒农药的地块。十七行果树为桃树,部分新生枝梢出现干枯,呈黑棕色;部分枝条上叶片发黄,果实明显偏小,成畸形,生长不良。根据现场情况和不良桃树症状,经初步判断,应为药物受害症状。2.区域二为孟建峰种植桃树的果园,种植有“珍珠枣油桃、黄桃、早四八”三个品种,管理水平良好;据了解,果园内桃树种植时为两年生,距今已种植五年,共七年。相邻西边地块为麦田,是本次案件无人机喷洒农药的地块,麦田与果园仅用金属围网隔开。紧邻喷洒药物麦田的桃树,部分枝梢已干枯,呈黑棕色;受损桃树与未喷洒农药的桃树对比,部分枝条上果实明显偏小,生长停滞,生长不正常。根据现场情况和不良桃树症状,对比周边正常桃树,经初步判断,应为药物受害症状。(三)对区域二受损桃树进行逐行、逐株清点,并认定受损程度,分为路南和路北两个现场。经对区域二路南、路北受损桃树进行综合评估,受损桃树共4845株,损失价值共计414,150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超出撤销权行使期限
撤销原告与被告于2023年4月3日签订的《协议》
依据《评估咨询意见书》内容,涉案原告的桃树受损与喷洒除草剂农药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原告的受损桃树共4845株,损失价值共计414,150元,对此鉴定损失数额予以确认
被告李永富操作无人机对被告张建康的麦田喷洒除草剂药物,工作期间李永富未尽到谨慎安全注意及合理防范义务,造成相邻地块原告的桃树受损,对此李永富存在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张建康作为案涉喷洒除草剂药物麦田的受益人,其对李永富的选任存在过失,同时在李永富给其麦田喷洒除草剂药物过程中,疏于监管,没有尽到及时、妥善的安全提醒义务,故其对原告果树遭受损害的后果也应当承担一定赔偿责任。根据二被告的过错程度以及本案的实际情况,本院酌定李永富承担70%的损害赔偿责任;张建康承担30%的损害赔偿责任
注 未能查询到河南省嘉裕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
植保专业背景专注农化维权业务律师 王平
联系电话:13564648760(微信xs99zl)
工作经历与经验: 2016年9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
1995.5月—2016.8月 检察院工作21年。刑民兼备。
1986.7—1995.4月 植保站工作9年。 农艺师。
素质技能:对涉及农资民事刑事案件均有细致的研究,
农化公司的合规培训及法律顾问服务。
主要可以处理产品质量纠纷、财产损害类案件,
涉及到除草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特别对涉及农业类农资案件有细致的研究
擅长工作:涉农(农资、农化)案件的维权诉讼、
涉农公司的合规培训及法律顾问服务等 ;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豫0181民初3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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