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意见 小麦田因经销商错误推荐除草剂受害 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鉴定意见 除草剂套餐
律师代理意见 皖 1522 民初358号
小麦田因经销商错误推荐除草剂受害 财产损害责任纠纷(2024)
关键词:鉴定意见 除草剂套餐 证据充分 法律依据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TNY的委托,指派本人作为TNY与LSG财产损害责任纠纷一案【(2024)皖 1522 民初358号】TNY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现根据庭审情况,结合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法庭审判时参考:
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诉请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原告施用的农药从被告处购买,品种及施用方法由被告推荐与指导;有购销单据、通话录音等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
原告的农田面积有相关的承包租赁合同、村委会证明及支付租金等证明,且与购买农药的数量相一致。
因果关系与损失两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的专家依法鉴定,有充分地证据证实。
被告错误地推荐和指导用药是本案的责任所在。同时被告无农药经营许可证,却违法出售农药。
二、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有民法典依据支持。
按照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四者缺一不能构成侵权责任。
按照过错责任构成的四要件论。过错,是指侵权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对于损害后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是侵权人预见自己行为的损害结果,仍然希望这一损害后果发生或者放任这一后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根据侵权人心理状态的不同,故意又可以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形式。
过失,包括疏忽和懈怠。侵权人对自己行为的损害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为疏忽;侵权人对自己行为的损害结果虽然预见到但却由于过于自信而认为可以避免,最终没有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为懈怠。
在侵权责任案件中,就是要确定特定侵权责任的具体构成要件和抗辩事由。在过错侵权责任情形中,责任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二是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有过错,三是受害人受有损害,四是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关于因果关系与损失的鉴定理解
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相关书面意见的来源也是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通过一定的鉴定方法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材料对相关专门性问题所作的结论性意见,有着一定的证据基础和专业特征,应着重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对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的资格、资质的审查;意见所依据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可靠;对意见形成过程的审查;审查意见与案件的其他证据有无矛盾。
农业农村局依据农业部令第28号《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2003年9月施行和《安徽省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暂行办法》皖农法〔2005〕159号规定。原告申请委托农业农药专家作出的相关鉴定,程序合法。
同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涉农指导案件规定与宗旨。
农业农村局的专家具有出具鉴定意见的主体资格,通过该鉴定意见可以证实小麦地受药害造成减产的原因与被告提供的农药品种、施用方法和剂量具有因果关系。 产量减产证明同理。
上述证据能证明原告的小麦受害减产是被告提供销售推荐农药所致。
原告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因此而支出的解药费用和为作鉴定而支付的鉴定费,亦应由LSG赔偿。
四 有关法律依据
本案系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属于侵权责任纠纷范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农业部令第28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现场鉴定是指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者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
第三条 现场鉴定由田间现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 种子质量纠纷处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申请现场鉴定;种子质量纠纷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现场鉴定,也可以单独申请现场鉴定。
三)《安徽省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农法〔2005〕159号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业投入品质量纠纷的田间现场鉴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投入品是指农业生产中投入使用的消耗材料,包括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及生长激素、微量元素等。
本办法所称现场鉴定是指投入品用于农业生产后,因投入品质量或者气候等原因,导致农作物的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产量、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者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
第三条 现场鉴定由田间现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相关职能机构(以下简称职能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 投入品质量纠纷处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申请现场鉴定;投入品质量纠纷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现场鉴定,也可以单独申请现场鉴定。
四)《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第二十七条规定 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八条发生农药使用事故,农药使用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
五、 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法院报送的涉农民事典型案例中选取9个案例,向社会公布,其中涉及2起农药案件。
案例 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造成相邻地块农作物受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卢某某与范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行业主管部门对本次事故情况及损失提出的鉴定意见,以及某县农村农业局调查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可以认定受损作物……直接的柑桔经济损失。
综上:上述律师代理意见,包含了本代理律师数十年农业院校植物保护专业学习与农艺师大量田间生产实践得来。律师代理意见是极其慎重与负责任的,而不仅仅作为本案的代理意见。
综上:原告TNY诉LSG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请求具有充分的证据和充分的法律依据、事实清楚,请求霍邱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
此致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 王平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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