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13条规定的裁定包括民事诉讼中的保全裁定吗
刑法第313条规定的裁定包括民事诉讼中的保全裁定吗
——- 一个文盲与中文学者的对话,与法律无关。
1、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通常保全裁定有执行内容。金钱、行为等。
2、保全和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放在一起,因为性质、内容相同。
3、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与执行方法一致。保全是执行的前奏、其实就是预执行。
4、案如;保全裁定的内容为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车辆、房产或其他财产,以W.00 元为限。冻结期限:存款一年,不动产三年,其他财产二年。
5、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说明是拒不执行是在一起的,执行的对象呢,是法院判决,裁定。有没有理解错误?
6、照此理解;并没有限定在执行程序中拒不执行,就是说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出来了、生效啦,他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这就够了。
7、说是在执行程序的,可能是告知您,不是我的事,条件不满足等,或者是帮助债务人逃避刑事责任???
7、因此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裁定包括民事诉讼中的保全裁定。
8、本故事,与法律无关。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也是进步嘛?请大家指教。
9、学法律与学习中文有无关系呢 不董不能装懂吧。
10、天蝎+A男作品
11、如有回复,请尽量将指导案例、法条出处、学术论文期刊号全文提供。
2023-0829-13:49于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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